《大学》曰:“惟命不于常。”道善则得之,不善则失之矣。就是说“‘人的命运不是一定的’,只有行为不断自我完善的人才会有一定的命运,不去完善自我的人则会失去命运原本赋予人所得的。”
《易传·文言传·坤文言》,原句是积善之家,必有余庆,积不善之家,必有余殃。指修善积德的个人和家庭,必然有更多的吉庆,作恶坏德的,必多更多的祸殃。
《无量寿经》佛告诫世人:“天地之间,五道分明,善恶报应,祸福相承,身自当之,无谁代者。”
有一次,一些尼犍子苦行者企图杀害马哈摩嘎喇那尊者,他们认为若除去马哈摩嘎喇那尊者,就可以打击佛陀的名声。他们就雇请杀手去王舍城附近的卡拉斯拉杀害马哈摩嘎喇那尊者。但是当杀手们包围精舍的两个月内,马哈摩嘎喇那尊者都运用神通,所以杀手们都无法得逞。第三个月,杀手们再度包围精舍,马哈摩嘎喇那尊者突然想起他尚未偿还过去某一世所种下的恶业,(注2)就不再运用神通了。这些杀手们也因此逮到马哈摩嘎喇那尊者,加以毒打,并且把他丢弃在草堆中,以为他已经死了,然后扬长而去。这时候,马哈摩嘎喇那尊者运用禅定能力。复甦过来,并且到揭达林给孤独园向佛陀做最后的顶礼。但由于受伤太重,他自知即将入灭,就告诉佛陀说自己行将入灭。佛陀请他向比库说法,因为这将是比库们听闻马哈摩嘎喇那尊者说法的最后一次机会了。马哈摩嘎喇那尊者就开始说法,说完之后,他向佛陀最后顶礼,然后离去,不久,就入灭了。
马哈摩嘎喇那尊者死于杀手的消息像野火般传了出去,阿闍世国王下令调查,并且逮捕到凶手们,处以死刑。比库们对马哈摩嘎喇那尊者的入灭感到十分伤心,不知道为什么像马哈摩嘎喇那尊者这样的人怎么会死于杀手的手中。佛陀就解释道:“比库啊!从马哈摩嘎喇那尊者今生所过的清净生活看来,他不应该死于非命。但某一前世,他却曾对两眼失明的双亲犯下滔天大罪。他本是孝顺的儿子,但结婚后,太太却毒化他的心灵,要他除去父母,他就用车子把两眼全都失明的父母载到森林里去,并且打死他们,却让父母以为这是其他小偷所作的罪行。因此,他累劫受苦,今生—他最后的一生才会死于杀手手中。伤害无辜的人,一定会受到比自己所犯罪行更多的痛苦。”
人若用武器伤害无害且不应该被伤害(注1)的人,将会很快受到以下十苦:
极端痛苦
灾害
身体伤害
病痛
失心狂乱
国王惩罚
重大刑罚
眷属离散
财产破灭
火烧家宅。
死亡后,更往生地狱。
注1:指阿拉汉。
注2:只要他们的肉体还存在,阿拉汉也会因为他们过去世所犯的重要恶业而受报,佛陀后来罹患痢疾,也是由于过去余业的业报。但虽然无法免除过去的业报,证得阿拉汉果后,他们就不再造业。
有一次,大臣山达迪平定边境的叛乱后,凯旋回来,巴谢那地王非常高兴,就大肆赏赐他,并赐给他一名舞女,供他娱乐。
接连几天里,山达迪纵情玩乐,开怀畅饮,并且沉迷于与该舞女耳鬓厮磨。最后一天,他前往河边沐浴。路上,他遇见佛陀正在化缘。当时,他醉眼惺忪,所以只向佛陀简单致意。
佛陀微微一笑,向阿难达说道:「这大臣今天一定会来找我,并在听闻我的说法后,证得阿拉汉果,而且证悟后,就入灭了。」
当天山达迪一伙人整天都在河边嬉戏。傍晚的时候,该名舞女跳舞娱乐山达迪和他的同伴,但由于连日来的体力消耗,导致心脏病突发,而倒地不起。山达迪看见这突然的变故大受刺激,十分沮丧,伤痛之余,他出发前去找佛陀。
「尊者!请帮我解除忧愁吧!做我的依止,让我的内心平息吧!」
「放心吧!你已经找到真正可以帮助你的人,一位永远能给你安慰,给你皈依的人,累世以来,你为亲朋好友去世所流的眼泪,多得无法计数!」佛陀接着告诫他:
「过去,你执着贪爱,现在弃绝它们吧。未来,不要让贪爱奴役你,此刻,也不要陷入任何的执着,没有执着,贪爱就完全消灭,你就会证得涅槃了。」
山达迪听完佛陀的说法后,就证得阿拉汉果。他也明白自己的生命即将结束,就向佛陀说道:「世尊,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,让我达到究竟解脱吧!」不久之后,他就入灭了。
比库们问佛陀:「世尊,山达迪入灭时,身着大臣的衣服,他究竟是比库呢?还是婆罗门?」
「他既可称之为比库也可以称为婆罗门,只要内心清净,解脱无明,穿什么衣服都不重要!」佛陀如此回答他们。
即使穿着华丽、但内心平和、不贪爱、克制欲望、确信四果、修习梵行,不伤害有情众生的人,就是婆罗门、沙门、比库 。
佛教因果报应观念与人类行为的关系
佛教与人类的生活、行为方式息息相关、紧密联系。俗话说:“好人自有好报,不是不报,时候未到”。人类都是靠着心里的安心来度过未来的日子,往往人们为了得到心灵的安心而去拜佛,求得佛祖、观音等神圣人物保佑他们出入平安。事实上,他们这样做求得心安,当事情发展的很顺利时,这并不是他们的保佑,而是命运的安排,而他们就以为是佛祖保佑,这样佛灵带给他们希望,使得事情绝处逢生,逆转乾坤了。人就是靠希望而活着,并且活得更好,更快乐!
因果报应思想的基础是因果,全称业因果报或因缘果报,它涉及业、因、缘、果、报五个方面。业是梵文音译,意思是造作、活动。指一切身心活动,包括身、口、意“三业”。包括善业、恶业、无记业(不受果报的)。这个看不见、摸不着的业,却有很大的力量。可以说,我们人生是受着业力支配的,业就是因。因,就是原因,也叫业因,是事物的本原。果,是结果。报,是报应,是回报。缘,就是条件,是一种助力。因缘结合,才产生果报,而其中缘的力量和作用,是无比巨大的,改变了缘,因的作用就会产生变异,果报也随之发生变化。
因果报应强调道德在宗教生活和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巨大作用,把认为果报是自身善恶行为的必然结果,善因结善果,恶因结恶果。
佛典中所说的因果报应,遵循的是因果律,大略包含五大定律:
一、 善恶业因必生同类果报应。
亦即如“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”,不可能杂乱,也不可能有因无果或有果无因。
善恶因果,主要依众生的相互关系而建立。对他人于自己之损益恩怨施以报偿,是一种本性。谓善恶各有其果报,不相混合,若要消灭恶业罪报,必须用能消灭恶报的方法。
二、 自作自受,不由于他。
众生既然以自我为中心而造业,有一个造业的“俗我”,其所造业的果报,按因果决定不杂乱等缘起义,只能由造业主体的相续变化来承受果报。而众生现在所承受的业报,必定是自己前生宿世的业力所感。就象饮食睡眠,不能由别人替代,就是至亲如父母子女,也不能互相承受业报,只能是自作自受,不必怨天尤人。《泥犁经》载佛言:“父作不善,子不代受,子作不善,父不代受,善自获福,恶自受殃。”
《无量寿经》佛告诫世人:“天地之间,五道分明,善恶报应,祸福相承,身自当之,无谁代者。”
三、业因多类,果报五种
众生所造能生必然果报的业,从作为生果之因的角度,佛典作了二因、三因、六因、十因等多种分类。 二因:贪淫等多作则淫欲愈益增长,如渴饮咸水,愈饮愈渴,这样的业因叫做“习因”或“同类因”。三因:生因(异熟因)、习因、依因(识等之所依)。六因:能助成或不障碍果报出生的业因叫做“能作因”;互相依存而生果的业因叫做“俱有因”;能出生同类果报的业因叫做“同类因”;同时相应而生的业因叫做“相应因”;无明、身见、邪见、见取见、疑等能遍生一切烦恼惑业的业因叫做“遍行因”;
有漏善恶无记业能生来世成熟于五道中的果报,这叫做“异熟因”。十因:随说因、观待因、牵引因、生起因、摄受因、引发因、定异因、同事因、相违因、不相违因。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引发、相违、不相违三因。引发因,谓三界有漏的善业不但能引发自界的有漏和无漏善业,还能引发其余二界的有漏无漏善果,如多行好事容易坐禅入定,这当属间接引发;所以很多的佛教修行者都把行善作为修行的助行来做,这是很有道理的。反过来看,有的人长期静坐也不能入定,正是缺乏善因的引发。相违因与不相违因说明:果报将生时,若有障碍之缘现前阻挡,便暂不得生。诸种业因出生的果报,有五种:
1、现法果(或士用果)。指当前现世就可得实际的果报,如世俗的学习及经济活动等,现世便得到果报利益。
五种极重的恶业指五无间罪——杀父、杀母、杀阿罗汉、出佛身血、破和合僧(含劫夺僧寺财产和诽谤大乘佛法)等,得现世恶报。
2、等流果。就是同类因果相续,有如同一河水相续而流。如杀生者喜杀,修禅者喜清净,布施者仁慈等。
3、异熟果。果报成熟于来生后世,使人流转于六道。佛经说人一日一夜有八万四千念,每一念都可能牵引出一生乃至多生的异熟果。人一生多造无数业,死后如何受异熟果呢?《阿毗达摩杂集论.决择谛品》中回答说:“重者先熟,或将死时现在前者,或先数习者,或最初所引者,彼异熟先熟。”谓极重业、临死时现前的业(近死业、临终业)、一生常作成习的业(习惯业)和宿世积累但未生果报而于临终、死后最先成熟的业(累计业、储备业)四种业,决定死后最先受的异熟果,亦即决定死后的去向。四种业中数极重业与临终业对决定死后去向来说起着关键性的作用。《业道经》云:“业道如秤,重者先牵。”佛书有云:“临终片刻,能胜多时。”
4、增上果。指主体的业行对其生存环境发生的作用。佛法认为众生的生存环境——包括地域、时代、气候、物产、人缘等条件都是众生业力所感,为业报的一部分,与主体“正报”相应,称“依报”。行善,会感得好的生存环境,生于富强文明之邦;作恶业,会招致不好的生存环境。《增一阿含经》卷四三佛说十恶而导致十种“外物衰耗”。《业报差别经》佛言:“若有众生于十恶业多修习故,感诸外物悉不具足。”
5、与他增上果。指一众生所作的业对他的亲属、他周围的人乃至社会所产生的影响,如常言“一人得道,鸡犬升天”,一人犯罪,则全家人脸上无光。众生,尤其人类,是社会性的存在,生活于众人、社会、自然界乃至动物界的缘起关系中,互相关联,按五果中的增上果、与他增上果二义,则一人所造业的果报,可波及于他的生活环境(社会、自然界),而众人共同造的业(共业),则感得众人共同依止享用的或好或坏的生存环境。按此,一个民族、一个国家、一个地区的贫富强弱、先进落后、文明程度、社会秩序、社会心理氛围、生存环境等,是这个社会群体所共造业的果报,由社会群体“自作自受”。
四、果依众缘,报通三世
业因虽然必定生果,但“因”仅为缘起果报诸条件中最重要的一种,尚须待必要的一切条件齐备,才能生出果报。按《中论》等说,缘起一个现象的条件,有因缘(因)、所缘缘(外境)、增上缘(起关键作用的其它条件)、等无间缘(因果相续中间没有停顿)四种缘。
众生所造业的果报,也未必都能现前或今生现世便能见到,也许要经历长时或到来生乃至极久远的后世才能成熟。业力果报,要从整个生死轮回的漫长过程去观察,不能仅局限于眼前和今生。
按佛经说,业因之果报,按其成熟的时间,分成三种报应形式:
一是现报(现世报),果报在现前、今生便会成熟,这在生活中是大量存在的,如学习工作,现前便见成效(士用果);信修佛法,不久便身心获益;犯罪违法,先前便遭法律制裁、众人唾弃等。《中阿含经》卷五三《痴慧地经》佛言:造恶业者,现前身心要受被人责骂、蔑视、抛弃,受国法处罚及临死时畏惧堕入恶道等三种忧苦,而行善者则现前受被人尊重、无所畏惧、坦然善终三种喜乐。
二是生报,今生造业,来生受报,而今生所受果报的因,自然要追溯于前世了。佛经说:“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;欲知来世果,今生作者是。”这主要指异熟因、异熟果而言。异熟果,当指生来既定、不容自己选择的诸条件,如所生的时代、地域、家庭,天生的身体、容貌、智力、性格等禀赋。谓生诸恶趣及贫苦家庭等异熟果报,唯由前世的业决定。
三是后报,谓今生或宿世所造的某些业,由于诸缘未具,要在多生后世,乃至极为久远的未来,才会诸缘齐备,果报成熟。但不管受后报的时间多长,即使长到多劫之后,只要已经种下业因种子,便会出生果报,没有不受报的道理。
《大般涅盘经》卷九说,人间虽然不乏“作恶不即受” 的现象,然而“如乳即成酪”,总有果报成熟的一天,犹如灰覆火上,似乎无火,愚痴之人贸然踏过,只会招致烧足之祸。不能因为只看到社会上有好人受罪、恶人享福的现象,便轻易说善恶无报。好人受罪,受的是他前世所作恶业的果报;坏人享福,享的是他前世所作善业的果报。“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,不是不报,时候不到”。“善恶到头终有报,只争来早与来迟。”
五、业由心生,转消有道
这是因果律的第五条定律,说的是若依佛法看破业之本质的智慧,则已造有漏业可以转变,业力可以摆脱,这是佛教因果说的真谛所在。若仅见及前四条业必生果的属于世俗谛的法则,而未见及于此,则失去了佛法的神髓。
人生是受着业力支配的,业就是因。因,就是原因,也叫业因,是事物的本原。果,是结果。报,是报应,是回报。缘,就是条件,是一种助力。因缘结合,才产生果报,而其中缘的力量和作用,是无比巨大的,改变了缘,因的作用就会产生变异,果报也随之发生变化。
古人于大疫中的事情:
晋朝时候。有一个人姓庾Yu 。单名是一个衮gun字。表字叫做叔褒。那时候正逢着了大瘟疫。
他的两个哥哥。都传染了疫病死了。另一个哥哥名叫庾毗的。又病得很危险。当时疫气非常的盛。所以他的父亲母亲和弟弟们。都避到外边去了。独剩了庾衮一个人不肯去。
他的伯父叔父们硬要他也出去躲避。庾衮就说道:“我的生性是向来不怕病的。”于是他不肯出外,并且亲自扶持病人日夜不睡。有时候还抚着死去的两个哥哥的灵柩。哀哀的哭。
这样的过了一百多天。流行的时疫没有了,家里的人才回到家里来。这时候庾毗的病已经好了。庾衮也没有传染。地方上的父老们。都觉得很奇怪。
人们认为是庾衮能守人所不能守,行人所不能行。疫情不是不可怕,然而骨肉至情,当然不能舍去,也不忍舍弃,这其中本是不容有畏避的心,也不容有侥幸的心理,世人一涉及计较,便失去了这一份真心和上天的庇佑。
了解佛法、宣讲佛法,但不能按照佛法的指导做事情,就像一朵花,只好看,却没有香气。-《增一阿含经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