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尊在未成佛道的前世曾为马血仙人,那时,如果有四个人向四个不同的方向同时射箭,他可以把四支箭全部接住而不落地。即使是用这样的神速,从劫至劫,经历百劫,也不能走遍世界的不同境界。若要究竟世界的边际,只有贤圣八品的道路:正见,正治,正语,正业,正命,正方便,正念,正三昧。
-----《增一阿含经.马血天子问八政品第四十三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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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法大海,惟信能入,所以首先就要重一个“信”字。但信有真妄之分,其间更要经历许多过程。如果不明了这种过程,难免真妄混淆,中途退悔,或发生其他差别。信字过程,简单说,有下列几种:
一、不信。众生本具佛性,与佛无二,但为多劫以来的业力障蔽,故上来对于佛法,是不信的。以后渐经亲友劝导,或因环境关系,一时为外力促动,乃存一姑且试之之念。此时表面虽学佛,而心中实未起信。
二、疑信。何谓疑信?疑者,惑而不定也。初学者,一面生信,一面又在怀疑。今天觉得学佛是好,明天又觉得学佛是不好。今天遇一善因缘之人来赞叹,便增加信心。明天遇一恶因缘之人,笑为迷信,便又生疑惑。自己与自己矛盾。此种信,名为疑信。然则此疑,究竟从何处生出来的?当知还是从自心上出来的。试问自心既已生信,何又生疑?盖信为真心所动,疑乃业力所生。众生业力太重,故一念真心将起,而无边业力即来遮障,不许学人起信修持。此仍佛魔交战关头,何等危险!所以必须断疑,方能生信。
三、浅信。初学人,经过熏习,对佛法稍有认识,疑灭信生,但发心不真,其信也浅。或为世法上之一切希望,或求知识上之渊博多闻,如此是普通之信,不能发生愿与行的力量。何以故?因其信浅,等到利益不见,或环境变迁,便置信心於九霄云外。这种信,譬如空中毛,遇到一阵风,就不知吹到何处去了。
四、深信。学佛人经过相当修持,已得受用,觉得佛法是有真理,从事修持,立志不变。此时还算不得真正认识,只可说是墙上草,虽说有根,一旦遇风吹来,还是二面倒。即信佛之根基虽立,而信师信法之心未固,今天皈依这个法师学禅,明天又皈依那个法师学密,著境生心,见异思迁。此乃不明自心佛,不知一门深入的道理。
五、定信。定信即是坚定之信。学人修到此时,熏习已久,业障渐消,信心才算坚定。如树大根深,风不能摇。信师信法,独一无二,猛勇精进,不生厌怠。但风大时,大树还可动摇。如修行人根本业障翻动,加以外境压迫,信心还是不免差别。所以定信仍非究竟。
六、真信。真信即是契合真如之信。真如是如如不动,清净无相。信心到了如此地步,故日真信。真信不动,也就同虚空一般,无可动摇。此时自心与佛法师,心心相应,息息相关,无纤毫痕迹,亦无丝毫分别。故金刚经云:“信心清净,则生实相。”信心到了这个境界,才是真信,真信才是究竟。
我们就像河水中漂浮的木头。先将牛归还主人方可出家修行。
原经文:
聞如是:
一時,佛在摩竭國界,與大比丘眾五百人俱。漸至江水側。
爾時,世尊見江水中,有大材木為水所漂,即坐水側一樹下坐。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汝等頗見木為水所漂乎?」
諸比丘白佛言:「唯然,見之。」
世尊告曰:「設當此木不著此岸,不著彼岸,又不中沒,復非在岸上,不為人所捉,復非為非人所捉者,復非為水所迴轉,復非腐敗者,便當漸漸至海。所以然者,海,諸江之原本。汝等比丘亦如是,設不著此岸,不著彼岸,又不中沒,復非在岸上,不為人、非人所捉,亦不為水所迴轉,亦不腐敗,便當漸漸至涅槃處。所以然者,涅槃者,正見、正治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、正方便、正念、正定是涅槃之原本。」
爾時,有牧牛人名曰難陀,憑杖而立。是時,彼牧牛人遙聞如是所說,漸來至世尊所而立。爾時,牧牛人白世尊言:「我今亦不著此岸,不在彼岸,又非中沒,復非在岸上,不為人捉,復非為非人所捉,不為水所迴轉,亦非腐敗,漸當至涅槃之處。唯願世尊聽在道次,得作沙門。」
世尊告曰:「汝今還主牛已,然後乃得作沙門耳。」
牧牛人難陀報曰:「斯牛哀念犢故,自當還家。唯願世尊聽在道次。」
世尊告曰:「此牛雖當還家,故須汝往付授之。」
是時,牧牛人即受其教,往付牛已,還至佛所,白世尊言:「今已付牛,唯願世尊聽作沙門。」是時,如來即聽作沙門,受具足戒。
有一異比丘白世尊言:「云何為此岸?云何為彼岸?云何為中沒。云何在岸上?云何不為人所捉?云何不為非人所捉?云何不為水所迴轉?云何不腐敗?」
佛告比丘曰:「此岸者身也。彼岸者身滅耶。中沒者欲愛耶。在岸上者五欲也。為人所捉者,如有族姓子發此誓願:『持此功德福祐,作大國王,若作大臣。』非人所捉者,如有比丘有此誓願:『生四天王中而行梵行,今持功德生諸天之中。』是謂名為非人所捉。為水所迴轉者,此是邪疑也。腐敗者,邪見、邪治、邪語、邪業、邪命、邪方便、邪念、邪定,此是腐敗也。」
是時,難陀比丘在閑靜之處而自修剋,所以族姓之子,剃除鬚髮,出家學道者,修無上梵行,生死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辦,更不復受。即於座上成阿羅漢。
爾時,難陀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周必大是南宋时期的苏州人。他幼年丧父,11岁又失去了母亲,是伯父将他养育成人。
后来,周必大考中进士,步入仕途。宋绍兴二十四年,他担任和剂局的监管,负责管理配制药品的销售。
一天,和剂局不慎失火,因救火不利,大火烧毁了几十家民房。以冯舜诏为首的检察官查案时,周必大问:“如果火灾是因下级的保管员引起的,依法应该怎么罚?”
检察官说:“依法要处以死罪。”周必大又问:“如果火灾是由局里的主管引起的,依法又应该怎么办?”
冯舜诏等人说:“依法不过革职罢了。”周必大为了救下属的命,就把火灾的责任全部揽到了自己身上。他放弃自己的仕途,为别人承担罪过。
周必大丢了官职,带着妻子王氏和刚出生的儿子回乡,到岳父王葆家暂时寄居。到了岳父家,因上天刚降了一场大雪,王家的仆人正在院内扫雪。
在周必大回来的前一天晚上,王葆做了一个梦,梦中看到自己扫雪迎接一个宰相!当周必大到了岳父家时,王葆叹息说:“今天扫雪,我以为能接到宰相呢,原来接的是一个丢官的庶民啊。”
周必大在岳父家寄居了三年,发奋研习学业,后来,他上京参加宏词科考试,到达京城后,住在一个皇家卫兵的家里。(注释:宏词科考始于唐玄宗时,宋高宗绍兴三年又开始设置;宋代此科仅偶尔实行且较冷落,清代也只于康熙十八年(1679)和乾隆元年(1736)开科两次。宏词科的考试内容是“试文三篇”,包括诗、赋、议论各一,因此宏词科有时称为“三篇”。)
一天,这家的主人从外面回来,手上拿着一个小册子,周必大借来看,发现是一本卤薄图 (卤薄:指天子车驾次第),就抄写了一份,并默默地记在了心里。没想到,考试时正好出了这个题目,周必大轻松作答,顺利考中了词科。
后来,他在很多个地方为官,最后做了宰相。
没做宰相前,周必大曾梦到自己去了阴间,看见判官正在考核捏胎鬼。那判官指着周必大说:“这个人积了阴德,可以做到宰相,但他长得太丑,如何是好?”
捏胎鬼提议:“不如让我为他做一副宰相须吧!”判官同意了。捏胎鬼走到周必大面前,抚摸他的下巴,给他种上了胡须。周必大醒来后,发现自己脸上真的长出了胡须,而且有些疼痛,几天后才好。
后来,周必大辞去了宰相之职,回到了老家。有一天,有个算命的人来找他,走到门口时,刚好遇到了周必大。算命的人问他:“请问宰相大人在家吗?”周必大连忙行礼,然后谦逊地说:“我就是那个不称职的前任宰相。”
算命的见他其貌不扬,以为周必大骗他,他应邀坐下后,又提出要见宰相。周必大还是那样回答。算命的仔细地看了看他,忽然有所领悟似地站起身,伸出手捋着周必大的胡须说:“是了是了,你没骗我,就凭这副帝王须,就能确定你是宰相无疑了!’周必大听了,很是吃惊,便重重地赏赐了他。
感言:
做了善事而别人不知,称为阴德,阴德的功德极大。故事里的周必大,牺牲自己救了50多人,可以说是积大德了,尽管因此而被罢官,但却也因此而改命。我们生下来就带着自己这一世的命运运行轨迹的信息,这些信息反应出来的是前世所种的因将在今生出现果报,但不是一成不变,当我们的所作所为大善或者大恶时,命运的轨迹将发生变化。想要改变自己不好的命运,唯有广种善因,量变产生质变,才会出现善果。
要做蚕丝制品,首先就要将活的蚕茧放进高温的热水里浸泡,然后把抽丝机器打开。随着水温的升高,茧里的蛹在热水中不断地痛苦地扭动,一直到被煮死。最后,机器把所有的丝都抽完了,蚕蛹却在热水中死去了。每一件丝织品都背负着千百个生命。残杀百千命,完成一袭衣,唯知求适体,岂毋伤仁慈。远离丝织品。
惟命不于常,道善则得之,不善则失之。从因果的角度,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。因此命运可以改,而且每一件小事、每一个念头都在改变命运:
徐昂赴春试。京中有王相士,多奇中。余往质之。王曰:“君相乏嗣,奈何?”及登第,为西安郡守。途间纳一姬,颇妍丽。徐讯其姓氏,答曰:“予父某作某官,丧于某年,向以饥岁,为强暴掠售于此。”徐深悯之,即焚券,不令为妾。及之任,具奁资,择善士嫁之。秩满如京,王见之,骇曰:“君相异矣,子星满容,讵非阴德所致乎?”未几,连育五子。
-《相忽异矣 .厚道》
船筏譬喻:如果人行路中,被强盗捉住,应当控制心念,不生恶情,当起护心。持心当象大地,亦受于净,亦受于不净,屎尿秽恶皆悉受之,不起增减之心。起慈悲喜护之心,向一切众生。
之所以这样,是因为行善的法犹可捨弃,何况起恶情之不善法呢?
就像一个人,遭难逃跑中途遇到大河阻路,无桥无船。自己用树枝编排成木筏过河,过河之后到达对岸就不再需要木筏。木筏就像善法,善法犹可捨,何况非法。
摘自《增一阿含经卷第三十八》:世尊告曰:「彼云何名為船筏譬喻?若汝等行路為賊所擒,當執心意,無起惡情;當起護心,遍滿諸方所,無量無限不可稱計,持心當如地,猶如此地亦受於淨,亦受於不淨,屎尿穢惡皆悉受之,然地不起增減之心,不言此好、此醜。汝今所行亦當如是,設為賊所擒獲,莫生惡念,起增減心。亦如地、水、火、風,亦受於惡,亦受於好,都無增減之心;起慈、悲、喜、護之心,向一切眾生。所以然者,行善之法猶可捨之,何況惡法而可翫習。如有人遭恐難之處,欲度難處至安隱之處,隨意馳走,求其安處。彼見大河極為深廣,亦無船、橋而可得渡至彼岸者;然所立之處極為恐難,彼岸無為。
「爾時,彼人思惟方計:『此河水極深且廣,今可收拾材木草葉,縛筏求渡,依此筏已,從此岸得至彼岸。』爾時,彼人即收拾材木草葉,縛筏而渡,從此岸至彼岸。彼人已渡岸,復作是念:『此筏於我,多所饒益,由此筏得濟厄難,從有恐之地,得至無為之處。我今不捨此筏,持用自隨。』云何,比丘!彼人所至到處,能用此筏自隨乎?為不能耶?」
諸比丘對曰:「不也。世尊!彼人所願,今已果獲,復用筏自隨乎?」
佛告比丘:「善法猶可捨,何況非法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