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爱为友,则永流转,不能超出,此生彼灭,生死轮回。爱是苦因,人若无爱,无有执着,住于正念,则无轮回。-《爱经》
爱在此处译为craving, a powerful desire for something.
synonyms: longing, yearning, hankering, hunger, hungering, thirst, pining, desire, want, wish, fancy, urge, need, appetite, greed, lust, ache, burning, addiction, aspiration, aim, goal, yen, itch, cacoethes
佛在世时,波斯匿王领兵经过祇洹,听到一位比丘诵经的声音非常美妙,便向佛作礼,想拜见这位诵经的比丘,并布施十万钱。佛说:“王当先给钱,然后可见。王若先见,决不肯施钱。”王即先布施。见此比丘,相貌极其丑陋,而且身材短小,果然心生后悔。王问佛是何缘故。佛说:“过去迦叶佛涅槃后,有一国王,要建一座塔庙,派四位大臣监督。其中一位很懈怠,国王责备他。大臣愤愤地说:‘这座塔太大了,何时才能完工?’就因这句怨言,五百世中,其形体都极短小。塔庙建成后,此大臣布施一宝铃挂于塔上,所以五百世中,他的音声极为美妙。”[按]六根所造之因,往往是善恶交替作用,故而所受之果,也是苦乐兼有。从前有人留宿海上山内,见到一人光焰焕发,面貌端正,演奏天上的乐曲自我娱乐。唯独其嘴像猪嘴,问他是何缘故,得知他前生是修福之人,只因犯了口过,常说污秽亵渎之话。唉!口业不可不慎啊!
摘自安士全书《文昌帝君阴骘文》广义节录:身小声宏
诸比丘,若族姓子,在家尊敬父母,如是族姓家,名为梵天。(其家)有梵天尊亲,有梵天尊师,有供梵天。谓梵天,是其父母。梵天尊亲,是其父母。梵天尊师,是其父母。有供梵天,是其父母。所以者何,以其父母于子,护养珍保,于子示现于此世间故。我说父母,子之梵天,梵天尊亲,及供梵天,以此之故,智者当以,饭食水衣,诸坐卧具,涂香沐浴,及为洗足。智者当赞,如是诸人,以此诸人,捨此世已,生天界故。-《梵经》
《长阿含经·大缘方便经》对“缘识有名色”这个关键环节有重要释义:
“阿难!‘缘识有名色’,此为何义?
若识不入母胎者,有名色不?答曰:无也。
若识入胎不出者,有名色不?答曰:无也。
若识出胎,婴孩坏败,名色得增长不?答曰:无也。
阿难!若无识者,有名色不?答曰:无也。
阿难!我以是缘知,‘名色由识,缘识有名色’,我所说者,义在于此。
阿难!‘缘名色有识’,此为何义?
若识不住名色,则识无住处;若无住处,宁有生、老、病、死、忧、悲、苦、恼不?答曰:无也。
阿难!若无名色,宁有识不?答曰:无也。
阿难!我以此缘,知‘识由名色,缘名色有识’,我所说者,义在于此。
阿难!是故,名色缘识,识缘名色,名色缘六入,六入缘触,触缘受,受缘爱,爱缘取,取缘有,有缘生,生缘老、死、忧、悲、苦、恼,大苦阴集。阿难!齐是为语,齐是为应,齐是为限,齐此为演说,齐是为智观,齐是为众生。阿难!诸比丘于此法中,如实正观,无漏心解脱。阿难!此比丘当名为慧解脱。
在 长阿含经·大缘方便经》中,对于“因为胎识才有名称和形象”这个关键环节有重要释义:
“阿难!‘因为有胎识(第八识)才有名称和形象’,这句话什么意思?
如果胎识没有进入母亲的胎胞,那么名称和形象存在吗?阿难尊者回答说:不存在。
如果这个胎识入胎以后,永远都不出胎,那么名称和形象存在吗?阿难尊者回答说:不存在。
如果这个胎识从胎胞中出来后,婴儿的色身毁坏腐败了,那么婴儿感受到的名称与形象能够增长吗?阿难尊者回答说:不能够。
阿难!如果没有胎识,那么有名称和形象吗?阿难尊者回答说:没有。
阿难!我由此知道‘名称和形象由胎识生出’。我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。
阿难!‘因为有名称和形象,才有胎识’,这句话什么意思?
如果胎识不停留在名称和形象上,胎识就无处停留。如果胎识无处停留,难道有生、老、病、死、忧、悲、苦、恼吗?阿难尊者回答说:没有。
阿难!如果没有名称和形象,难道有胎识吗?阿难尊者回答说:没有。
阿难!我由此可以知道‘胎识由名称和形象产生’,我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。
阿难!由此可以知道,名称和形象产生胎识。胎识产生名称和形象。名称和形象导致有以下:眼:视觉器官。耳:听觉器官。鼻:嗅觉器官。舌:味觉器官。身:触觉器官。意:心作为感官。六种感觉被人接受,有了爱憎,有了取舍,有了存在与不存在,有了生与死,有了忧愁苦恼。 阿难!到此可以看到事情的究竟根本原因。如果大家对于这些内容有正确的见解,就不再有认知的缺失,心就得到解脱,这就是因为智慧而解脱。
佛与阿难尊者对话,讲:心对于事物的识别是所有事物存在的原因,识别产生了事物的名称和相,由此导致种种认知和喜怒哀乐,进而生老病死。所以“识别”是这一切的根本。
十戒:
第一戒,不杀生。即不杀害一切有情生命。
第二戒,不偷盗。即未经物主允许不窃为己有。
第三戒,不淫。又称不非梵行,即彻底断绝淫事,不与人、非人等行淫,与五戒中的不邪淫不同。
第四戒,不妄语。即不说虚妄之事,妄语包括恶口(粗口詈骂)、两舌(搬弄是非)、绮语(华而不实花言巧语),尤其是大妄语——“未证言证”(未证得圣果而言自己得果)是极大罪过。
第五戒,不饮酒。即不沾染麻醉神智之物品,制戒初期只有酒类,现代高僧大德认为亦含烟、毒品。
第六戒,不着华鬘(花鬘)、好香涂身。即不可打扮华丽,不可在身上涂抹高级的香油、香水、精油等物,不戴花鬘等装饰品。
第七戒,不歌舞观听。即不可观看、聆听唱歌、跳舞、戏剧等相类似的声光视听娱乐。
第八戒,不坐高广大床上。此床非睡眠之床,本为“胡床”,即坐禅的座位,但汉地一般扩大内涵为坐卧起居不可使用宽大舒适的床、椅。
第九戒,不非时食。即“过午不食”,只许在日出至日中时进食,中午之后便不再进食。
第十戒,不捉持钱财金银宝物。即不拥有、不追求、不藏匿金钱珍宝等财产,传统佛教的僧人不可持有财物。
农历四月初四,文殊师利菩萨圣诞。净土宗第十三代祖师印光大师赋诗颂扬文殊菩萨曰:“文殊菩萨德难量,久成龙种上法王。因怜众生迷自性,特辅释迦振玄纲。为七佛师体莫测,作菩萨母用无方。常住寂光应众感,万川一月影咸彰。”《般涅槃经》云:“若闻文殊名,或见形像者,百千劫中不堕恶道。若称念文殊名,设有重障者,不堕阿鼻极猛火处,常生他方清净国土,值佛闻法,得无生忍。”
若诸比丘,行时住时,坐时卧时,灭恶寻思,住法寻思,则能证得,最上菩提。-《行经》
于诸小罪,见大怖畏。(对于很小的罪过,也要看到由此带来的因果,并生起恐惧心。)-《具足戒经》